欢迎来到眉山市物业管理!
  • 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2019年12月30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业主、业主

    2020-12-14 物业科 2699

  •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1992年7月22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8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改善生

    2020-10-30 admin 1370

  •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经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现行版本根据2017年03月0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

    2020-10-30 admin 1402

  • 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

    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6年10月21日经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n

    2020-10-30 admin 1372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

    2020-10-30 admin 12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

    2020-10-30 admin 1210

  • 中共眉山市委 关于构建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决定

    中共眉山市委关于构建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决定(2020年1月9日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结合市情实际,研究了构建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一)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

    2020-10-30 admin 1275

  •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2019年12月6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层基础,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结合省情实际,着重就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

    2020-10-30 admin 1210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

    2020-10-30 admin 1215

  • 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45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

    2020-10-30 admin 1566

  • 联系电话
  •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物业科:02838102532
  • 眉山市东坡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02838296266